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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办市〔2026〕2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项目业绩信息管理,规范审核管理流程,提升项目业绩信息质量,严厉打击项目业绩弄虚作假行为,保障建筑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实信息审核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项目业绩信息审核责任体系,将审核责任落实到人。省
  • 建市规〔2026〕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变更管理,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加强企业资质与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监管联动,
  • 全市各相关企业: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办事流程,全面提升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效率,市住建局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建办厅〔2025〕36号)统一部署,落实开工审批联办服务,实行一网申请、并联审批、办理结果分别批复。现将办理政策、服务亮点、办事渠道全面宣传解读,引导企业主动选用办理模式,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开工筹备周期。一、办理适用范围与可办事项(一)适用工程池州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涉及事项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池政办秘〔2025〕25号)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2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二、4件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规范性文件
  • 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强化批后监管,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市函〔2025〕14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依据住建部、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工作要求,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其中,重点核查以下企业:1.2025年以来无实际生产
  •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为优化便民服务渠道,进一步加强对人员违规挂证、虚假业绩等问题的治理,我厅已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上线“一人一码”,旨在深入推进全省住建领域从业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人一码”登录方式进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
  • 2025年以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扬尘污染、标后履约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与生态环境,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查处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发包案。    2025年5月7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检查中发现,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将开发的池州市某项目中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外墙涂料工程,肢解发包给安徽某
  • 皖建科〔2026〕4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6年5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行业发展的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11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以推动新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  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联合验收,实现流程优化、并联办理、提质增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
  • 池建质函〔2026〕36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池州市建设工程“九华山杯”(市优质工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池建质函〔2026〕8号)规定,经各地推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复查,并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公示,池州九华山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区施工总承包新建航站楼等30项工程认定为2025年度池州市建设工程“九华山杯”(市优质工程),